一、项目背景
2023年7月,德信南京项目公司出现实际违约的情况,需采取法律行动应对。我司在2023年8月根据《杭州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选聘方式,选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德信南京项目诉讼事宜的法律服务单位,负责该项目的诉讼相关事宜。项目已完成一审、二审等相关程序。近日,我司收到最高院的再审应诉通知,我司应当自收到再审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应诉材料。若未及时提交书面材料至最高院,可能会侵害到我司在项目中的权益。
二、服务内容
由此,在原先法律服务的基础上,本次拟增加以下法律服务需求:1.分析对方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提供应对思路和方案;2.起草针对再审请求的书面意见并提交至法院;3.与最高院法官沟通交流,视情况补充意见或资料;4.参与最高院组织的线上/现场询问、调查(如有),并发表相关代理意见;5.如最高院裁定再审,则作为代理人参与再审诉讼程序,包括代为出庭应诉、提交答辩状、提交证据材料、发表质证意见及辩论意见、提交代理意见、与承办法官沟通等;6.其他与此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起草并修改各类案件相关法律文书等。
三、本次服务采购情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德信南京项目的诉讼及非诉的法律服务单位,负责德信南京项目一审、二审、执行等相关事宜。考虑到项目面临再审情况复杂且紧急,以及法律工作的紧迫性和连续性,本次按照《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国资发〔2024〕5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需要,本次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选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我司提供以上所需的各项法律服务,服务费用不超过150 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采购人:杭州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571-85372686
监管部门: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1-8722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