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金投网群
招聘信息
时事新闻 新闻中心时事新闻
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同业业务或将遭到进一步压缩
2018-06-11 09:33:05

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大原则。当前,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存款增长乏力,存款增速持续低于贷款增速,银行如果不及时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将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基于此,近日新修订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其五大监管指标的设立,将对商业银行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推动商业银行优化期限配置,完善流动性管理体系,促使银行更好地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出台正当时。按照定义,商业银行流动性是指资产融资以及在债务到期日偿付的能力。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以往,银行业更关注信用风险管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及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银行资产负债结构越来越复杂,流动性风险更加突出。流动性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如果管理不当,将给商业银行带来严重影响。2013年6月,我国银行间市场出现了阶段性流动性紧张。那次被称为“钱荒”的现象,暴露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进行多次修订。2014年1月份,原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流动性比例3项监管指标;2015年9月份,随着《商业银行法》修订,原银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将3项指标中的存贷比监管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2015年发布的试行办法,只有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两项监管指标。其中,流动性覆盖率仅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银行,对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中小银行缺乏有效的监管指标。在实践中,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能力也有待提升。2016年7月份中央政治局会议之后,我国政策层面开始集中“抑制资产泡沫”,货币政策转向稳健中性的偏紧状态。在流动性压力下,金融机构纷纷赎回货币基金、债券等资产,引发债券市场的“跌跌不休”,也反映出了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能力不足。从国际上看,作为《巴塞尔协议Ⅲ》的重要组成部分,巴塞尔委员会于2014年推出了新版的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国际标准。因此,在借鉴国际监管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有必要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特点及实践,对流动性风险监管制度进行修订。2017年12月份,原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并公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时隔半年后,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办法》。

揽储或者缩表。根据央行最新发布的金融统计数据,4月份新增人民币存款5352亿元,同比多增2721亿元。其中,居民户存款减少1.32万亿元,同比多减1000亿元,反映出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化背景下,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对存款的分流作用进一步增强,表内居民存款的流失仍在加剧。“中小型银行存款增长困难的情况不会结束,可能要持续1~2年,这种情况下贷款还是要优先发展,那么资产端的其他资产可能会继续压缩,尤其是同业资产。”天风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廖志明认为。存款流失的结果,便是银行资产规模增速放缓。正如廖志明所说,如果没有一般性存款,要改善《办法》下的一系列指标,似乎只有一个办法——缩表,将整个资产负债表按照存款尤其是久期较长的存款来进行腾挪摆布。“此时,存款就像资本一样,成为制约银行规模的重要指标。”梳理近两年来上市银行年报和季报发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等多家银行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缩表。其中,中信银行缩表力度最大,四期内有三期降低了资产总量;其次是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连续两期降低资产总量;最后是城商行和农商行,有一期总资产负增长。随着市场利率的逐渐抬升,中小银行近期面临着成本和流动性的双重考验。光大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张旭表示,未来银行应对的措施包括:一方面,银行回归存贷业务的本源,发展以存定贷的模式,拉长负债端久期以匹配资产端;另一方面,加强资产负债的精细化管理,即用高流动性的负债对接高流动性的资产。同时有专家预计,资金成本的上升将倒逼银行进行资产结构的调整,未来银行低收益资产投资的比例将会大幅减少。银行将持续以高收益率弥补资产增速的放缓。在银行业整体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持续上升,在总资产扩张受限的情况下,更多的银行将回归贷款业务,以更高的收益率来弥补总资产水平增速的下降,从而保持稳定的净利润水平。“对于存款基础较为薄弱的城商行与股份制银行而言,负债端提高零售存款等稳定资金来源,资产端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合理配置优质债券资产将是其主要调整方向。”张旭表示。

关注后期影响。综合来看,当前由于市场预期相对充分,且监管层给商业银行预留了较多的过渡时间和缓冲空间,因此,《办法》在短期内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较大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办法》的实施将会对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乃至业务发展模式产生较大影响。廖志明表示,从短期来看,《办法》中的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是原来试行版的延续,净稳定资金比例也已出现在此前的MPA考核体系中,且《办法》给商业银行设定了充足的过渡期。此外,经过2017年“三三四十”专项治理行动,商业银行不规范的同业业务已得到大范围压缩,金融体系控制内部杠杆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期限错配风险已显著下降。因此,短期来看,《办法》不会对商业银行产生过大的调整压力。同时,张旭强调,从长期来看,银行资产负债结构面临较大调整。加强流动性监管会对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信贷扩张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同时,近期发布的资管新规、同业存单纳入MPA考核等政策,加之现在的流动性新规,都在引导商业银行负债端拓展长期稳定负债及零售负债,资产端更加注重资产的流动性和质量。因此,商业银行以往的资产负债配置结构面临着转型。但需要注意的是,流动性因素只是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配置时诸多考量因素中的一个,商业银行要做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有机平衡,避免在某一方面走向极端、顾此失彼。面对流动性风险的新形势新变化,银行业应提高对流动性风险的认识高度,从多个方面进一步创新风险防控手段。业内专家认为,首要是抓好资产负债的组合管理。流动性风险的首要触发点是核心负债不足,因此要抓好存款资金承接、资金体内循环、商户拓展、金融生态圈等稳存增存的基础性工作,系统化、网络化拓展存款客户。适应客户融资渠道和金融资产需求多元化趋势,拓展各类要素平台市场客户,促进负债来源多元化,增强核心存款稳定性。“总体上,要引导商业银行回归本源,降低同业负债和同业资产比例,更加稳健发展。”张旭建议,通过出台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仅要加大商业银行个案的查处,更要重视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廖志明表示,建立流动性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流动性管理体系,应逐步将偏于静态的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头寸管理是商业银行流动性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单纯的头寸管理难以从根本上管控流动性风险,应进一步强化对现金流的计量、监测、预测;还应密切追踪引发流动性风险的新诱因,结合实际对各类风险因素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评估,前瞻性地暴露未来流动性风险状况,定位主要薄弱环节。


来源:中国发展网 2018.6.6